图书馆自修室管理规定
日期:2022-02-25 17:41:44 发布人:admin5 浏览量:438
图书馆自修室管理规定
图书馆自习室是图书馆为本院师生学习提供的公共场所,为维护图书馆自修室的公共秩序,为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,请自觉遵守以下规定:
一、开放时间:每天8:00—21:00,周六、日及节假日照常开放。
二、进入自修室者应讲究文明礼仪,衣冠不整者谢绝入内。
三、保持自修室安静,请勿聊天、讨论、喧哗和手机通话,影响他人。
四、保持自修室整洁,请勿吸烟、进食、随地吐痰、乱扔纸屑。
五、自修期间个人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,钱包、手机等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,不要置于桌上,以防丢失,如若丢失自行负责。
六、爱护自修室公共设施,勿随意搬动室内桌椅,勿乱涂乱画,损坏公物需赔偿。
七、严禁将管制刀具和易燃、易爆、化学危险性物品、大功率电器入自修室。
八、若患有流行性感冒等易于传染的疾病,请治愈后再入馆。
九、禁止占座,离开自修室后请带齐所有个人物品,每天闭馆后,图书馆工作人员对自习室进行清理,对霸位的书本和物品会自行处置,不予保管,请勿索要。
十、自觉遵守自修室开放时间,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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